三份。
这位花旗法律顾问在代表他进驻美高梅影业后,美高梅影业每一份合同签订,都需要经过他审核,然后汇报给林浩然。
原因很简单,怕他们在林浩然入主之后,对美高梅的ip、发展策略、电影拍摄等做手脚。
比如,如果把美高梅影业的优质ip卖掉,美高梅影业现任ceo按照以往的管理权而言,是有这个权限的。
所以,在拿下美高梅影业之后,林浩然便做了这方面的防备。
这份防备,现在看来做对了。
法律顾问发来的第一份合同,是一份关于《绿野仙踪》ip授权的协议,授权对象是环球影业,授权内容是《绿野仙踪》的电影改编权,授权期限是十年,授权金额是一千万美元。
以一千万美元的价格,将《绿野仙踪》的电影改编权授权给环球影业,期限为十年。
林浩然看到这个数字的时候,差点没把手中的咖啡杯摔了。
《绿野仙踪》是什么级别的ip?
是好莱坞黄金时代的象征,是全球观众心中的经典,是美高梅片库里最值钱的资产之一。
这样的ip,电影改编权只卖了一千美元,还一卖就是十年。
这不等于是把一座金矿以废铁的价格卖给别人了吗?
真当他是傻子吗?
他花超过十亿美元去将美高梅私有化,还缺这一千万美元?
林浩然深吸一口气,压下心中的怒火,继续往下看。
合同还没有签名,因为遭到了花旗派驻的法律顾问以及财务的反对。
但问题是,这份合同的条款明显不合理,价格明显偏低,授权期限明显偏长。
任何一个有经验的ip运营人员都能看出,这是一份对美高梅影业极为不利的合同。
可他的这种做法,却与他的能力完全不匹配。
他的做法太低智了!
或者说,他根本就是故意的?
最有可能的是,他被环球影业私下收买了,根本不用考虑什么未来职业前途,毕竟六大娱乐财团肯定已经为他兜底了。
而他这么做的目的是趁他还没彻底接管美高梅影业、对好莱坞不熟悉的情况下,把美高梅最值钱的ip贱卖给环球影业。
等私有化完成,林浩然想反悔也来不及了,因为合同已经签了,钱已经付了,法律效力已经产生了。
到时候他只能打官司,而打官司需要时间,需要精力,需要金钱。
环球影业有的是律师,他们不怕打官司,他们怕的是林浩然不打官司。
只要林浩然把时间和精力花在打官司上,就没空去经营美高梅影业,这正是他们想要的效果。
也得亏林浩然提前防备了,要不然真被那帮犹太团队得手了!
林浩然此刻都有些害怕。
如果他没有在第一时间委托花旗派驻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,如果他没有要求每一份合同都要经过审核,这三份合同现在可能已经签完了。
到那时候,他想反悔也来不及了。
林浩然将第一份合同放在一边,拿起第二份。
第二份合同是关于《宾虚》的翻拍权授权,授权对象是派拉蒙影业,授权内容是《宾虚》的电影翻拍权,授权期限是十五年,授权金额是一千万美元。
一千万美元,十五年,把《宾虚》的电影翻拍权卖给派拉蒙。
《宾虚》是什么级别的ip?
是奥斯卡历史上获得奖项最多的电影之一,是全球观众心中的史诗经典,是美高梅片库里最值钱的资产之一。
这样的ip,电影翻拍权只卖了一千万美元,还一卖就是十五年。
林浩然看到这个数字的时候,反而没有第一份合同那么愤怒了,因为他已经猜到了,这